深圳分行遵照建总函〔2017〕号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开源纳财”私募证券MOM投资方案(2017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私募合作机构白名单”及总行公募基金合作机构名单中遴选合作机构,通过优中选优的方式,初步确定遴选合作机构范围,现按照通知规定向全行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遴选合作机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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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重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8 |
上海淘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 |
华夏未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9 |
上海双隆投资有限公司 |
3 |
上海涌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 |
上海耀之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 |
深圳市中欧瑞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1 |
暖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5 |
观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2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 |
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 |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7 |
上海从容投资顾问中心(有限合伙) |
14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业务中心
2017-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