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人民银行安排,我行将于11月10日至11月19日(节假日正常发行)代销2012年第十三期和第十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其中第十三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4.76%,全国发行额为120亿元;第十四期期限为5年,年利率5.32%,全国发行额为80亿元。发行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每个账户购买单期国债最高限额为500万元,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其他各项业务。本两期国债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本两期国债从2012年11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1月10日支付利息,第十三期于2015年11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第十四期于2017年11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两期国债在发行期内不能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开始办理。从2012年11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本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十四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本两期国债提前兑取仅能通过营业网点柜台办理,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 公告公布日至发行开始前一日,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取消发行。发行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本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 付息日(到期日)前7个法定工作日起停止办理提前兑取、非交易过户等一切与债权转移相关业务,付息日恢复办理。 本两期国债建设银行做为网上银行销售试点承销团成员正式开通网上银行销售 本两期国债发行首日(11月10日,星期六)网上银行及柜台营业时间:8:30 具体办理手续请向网点人员或95533咨询。 谢谢合作! 特此公告 市财政局储蓄国债政策咨询电话:88549676 市人行储蓄国债政策咨询电话:68559337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2012年11月6日